本次補助參加陽明大學推廣教育110年度第一梯次「危害性藥品防護處理認證研習班」通過名單:

方暉、陳蓉萱兩位學員

請款方式:受補助對象應於完成課程並取得合格證書或結業證書後一個月內繳交下列資料,以掛號郵寄方式或親至本會辦理請款事宜。

  • 合格證書或結業證書影本
  • 各項經費核銷需檢附之單據:
    1. 註冊費:正本收據,若以電子郵件寄發收據,請自行列印並於其上註明「此為電子憑證」且蓋章。
    2. 住宿費:收據、發票正本或住宿方提供之電子憑證。
  • 受補助對象本人之帳戶存摺影本

 

【轉知訊息】國立陽明交通大學藥學系-【危害性藥品防護處理認證研習班】補助通過名單